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若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则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的,应向该中级人民法院对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09-22
【裁判要旨】只有享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才能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另一方即便未在异议期限内提起诉讼,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审查发出合同解除通知的一方是否享有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不能仅以受通知一方在约定或者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事实就认定合同已经解除。
2021-01-03
【基本案情】华泰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登记成立,2013年3月6日,第三人周长安向陈曦辉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约定第三人周长安将其持有华泰公司1%股权连同相关的权利、权益作价600万元转让给陈曦辉。2014年6月1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民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
2020-09-28
如果劳动者入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了相应的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就说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起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劳动者冒用了他人名义,也不影响双方已经存在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020-09-06
【裁判要旨】1、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杀,即使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家属也不得要求公司承担双倍工资赔偿;2、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杀产生的医疗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不应由公司承担;3、员工非因工死亡也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等费用
2020-07-20
[基本案情]2014年4月22日,在北京市昌平区G6东铺路路庄桥南200米处,王某阳在为速递公司工作期间驾驶轻便正三摩托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林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王某林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认定,王某阳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林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林先后
2020-07-12
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1、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2、中山独领风骚生活电器有限公司3、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麦大亮,中山独领风骚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告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讯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小米”注册
2020-06-27
产权方确定承租人变更条件以及其他变更事宜,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可向相关机关反应并申请解决。
2020-05-19
【裁判观点】《聘用确认书》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聘用确认书上已经载明了员工的入职时间、职务、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月工资标准、转正后月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内容,上述内容具备了一般劳动合同所应载明的有关事项,应当认定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员工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现在员工以未签订
2020-05-18
案例一【案件情况】蓝风公司系注册商标“红玫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2018年7月5日,蓝风公司在自贡某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店内销售的“红玫瑰”系列洗洁精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遂申请成都公证处对该个体工商户售卖的产品进行了公证保全,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该个体工商户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2020-04-26
专业方向:知识产权
细分领域:文化传媒
律师证书编号:11101200610388011
简介:
钱钧律师自2000年9月起在法院工作,2005年9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主要从事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担任北京数十家文化传媒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诉讼领域,钱律师深谙诉讼之道,能以法官的视角剖析案件,抓准焦点,抓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尽最大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非诉领域,钱律师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主要从事科技、IT、网络、传媒等文化、科技类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的实践工作。同时,受邀担任北京市动漫产业联盟、中关村数字产业协会、人大科技园区等园区的法律咨询顾问;受邀担当中国日报、法制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商报等媒体的法律嘉宾;受邀为韩国来华投资总裁讲解中国文创产业投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