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在很多离婚案件、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往往发生自己的房子上挂着别人的户口,想让其迁走,对方不配合,自己却无能为力的情形。 面对此类情形,即便诉讼,要么法院不受理;要么赢了官司无法强制执行。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呢,这个案例可供参考,至少对在山东的当事人很有借鉴意义。
2020-11-09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同时,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在此背景下,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功能作用,从强调多元解纷、明确并细化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规则、注重对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保障时效利益和诉讼权利四个方面,出台此意见。
2020-04-20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地区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建章立制,各试点法院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探索创新,有效确保了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指导,统一政策口径,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试点工作现阶段出现的共性问题,研究编写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一)》。
2020-04-17
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法律适用》、《中国法律评论》和《南方周末》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日前在京揭晓。 此次入选的十大影响性诉讼,均系人民法院2019年审结、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并具有重大法治意义的案件。这些诉讼案件的公正审判,对于促进严格执法、彰显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推进国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司法案例是法律实施的成果,是法治不断前行的脚印,也是记载法治进程的信史。“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有的还胜过
2020-04-09
勘验笔录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但实际民事诉讼中,勘验笔录作为证据使用的并不多。对于勘验笔录,是否可以质证?如可以,又将如何质证?
2020-03-16
在证据偏在场合,对某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因证明该事实的书证被对方当事人所控制,靠自己难以完成举证。此时,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当事人交出该证据。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裁定持有该书证的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即“你的书证,我要用“,法庭发出的这一裁定就是所谓的“书证提出命令”。
2020-03-16
婚姻乃是人生大事,离婚涉及的不仅仅是夫妻二人的事,还会涉及子女、财产,还会影响两人背后的两个大家庭,甚至更多。现实生活中,夫妻因一时冲动离婚而后悔终生的很多。为减少这种冲动型离婚,《民法典》草案对协议离婚规定了两个“三十日”的“缓冲期”,可谓人性化十足,值得肯定。
2020-03-12
今日的新型肺炎疫情和曾经的非典疫情,如此相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疫情影响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履行不能,会产生很多纠纷。对此类纠纷,如何公平处理,是合同当事人和法律工作者都会考虑的问题。“非典”发生之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尚未出台。2009年《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情势变更”虽已有规定,但重新回顾本文,对当下合同纠纷处理仍有借鉴意义。
2020-01-31
面对当前严重疫情,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此,人社部发布此通知。
2020-01-27
高利贷,常常导致借款人处于“饮鸩止渴”的境地,甚至招致被“追债”,造成借款人的经济上承受巨大的压力和心理上的负担。那么是不是只要是借贷,就得全部归还呢,请看下文。
2020-01-11
专业方向:公司法律事务
律师证书编号:11101201010313621
简介:
朱哲雨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拥有工科、法律双重专业背景,在企业、律所二十余年工作经验,先后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法律事务负责人、企业高管。曾代理过数百起诉讼、仲裁案件,掌握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措施,熟悉民商事纠纷处理程序,具有丰富的诉讼案件代理、非诉业务实操经验和过硬的专业能力。
在工作中,能解客户所急,以博学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敬业精神,回馈每一位客户的信任!
曾经服务过的企业客户主要有:
■ 中电(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政华住宅合作社
■ 双赢集团有限公司
■ 云投旺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中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能源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国现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擅长领域:公司法律事务
一、 曾代理的部分涉诉案件
1.代理北京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山东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淄博仲裁委员会】;
2.代理北京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常州XX电器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常州市中院(一审)、江苏省高院(二审)】;
3.代理北京XX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XX银行前门支行、北京XX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XX集团等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2.5亿元)【北京市高院(一审)】;
4.代理北京XX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XX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无锡市中院(二审)】;
5. 代理北京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XX装饰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北京昌平法院(一审)、北京一中院(二审)】;
6.代理李XX、高XX与XX银行天津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约2.7亿元)【天津高院(一审)】;
7.代理李XX与XX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约1.1亿元)【上海一中院(一审)】。
二、 部分非诉业务
1.为XX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重庆XX项目开发建设、销售,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2.为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梳理中国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建设集团历史遗留法律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
4.为中央XX有限公司对某电视连续剧“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数千万元资金进行催收,并成功促成其制片人签订《还款计划》;
5.中国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黑龙江XX农场《战略合作协议》及其他系列落地法律文件的主要拟定人;
6.参与中国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四川XX有限公司的国企改制。